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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
各设区市人事局,各人才中介机构: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提高我省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我省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定于今年6月举办全省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第八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人才中介机构未取得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在职工作人员及有志于从事人才中介服务工作的人员。 各地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人才市场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第1号令)、《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第2号令)、人事部《关于加快发展人才市场的意见》、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配套文件、人才市场的现状与发展、人才中介基本业务介绍、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有关人事人才政策及业务。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等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班时间、地点 时间:6月,地点:福州。 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证书发放 培训结束时组织结业考试,凡考试合格者发给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福建省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作为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依据。 五、其它有关事项 1、各单位应结合2003年度人才中介机构年度验证工作情况,选送人员参加培训,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将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2、参加培训人员应带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培训班提供食宿安排,费用自理。 3、请各单位在5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人:郑洪,联系电话:0591-7833713 传真:0591-7846639、7851169。 附: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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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04-5-14 9: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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