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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公司钟点工节假日加班有权要“三薪” |
许阿姨在与一家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到张先生家做钟点工。3年来,许阿姨天天出满勤,拿的却始终是同样的工资,每小时5元。拿这样的工钱,许阿姨从来不叫冤枉。实际上,许阿姨吃了大亏,节假日没拿上“三薪”。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陆敬波律师明确告知,在家政公司打工的钟点工,节假日打工有权向家政公司要求“三薪”。根据《劳动法》有关“三薪”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 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如果平日里每小时拿5元工资报酬的话,法定休假日就该拿15元。 据了解,目前绝大部分家政公司的钟点工没有拿过“三薪”。在昨天记者采访的4家家政公司中,竟然没有一位钟点工拿过“三薪”,也没有一家公司知道国家有政策规定家政公司应该给钟点工发“三薪”。在采访中,一家公司的负责人还这样对记者说,家政公司还要发“三薪”?闻所未闻。 陆律师介绍说,通常意义上的钟点工是指专门为市民家庭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目前从事钟点工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受市民家庭直接聘用的钟点工,另一种是与家政公司有劳动关系、由家政公司派到市民家庭打工的钟点工。 《劳动法》有发放“三薪”的专门规定,但适用《劳动法》的条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与家政公司有劳动关系的钟点工节假日加班应该拿“三薪”,而且发放给钟点工“三薪”的应该是家政公司。而由市民家庭直接聘用的钟点工是自然人雇佣保姆,非单位雇佣,是一种劳务关系,显然不适用《劳动法》有关“三薪”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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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04-2-5 8: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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